Namespaces 既然X-已被弃用,是否使用合适的URN命名空间?

Namespaces 既然X-已被弃用,是否使用合适的URN命名空间?,namespaces,uri,standards,urn,Namespaces,Uri,Standards,Urn,就在2002年,IETF建议我们对我们不想注册的URN名称空间使用x-前缀,例如URN:x-acme:foobar。既然IETF已经弃用了中的x-前缀,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为不打算注册的名称空间构造URN呢 另一方面,我注意到RFC 6648特别提到了URN:“在几乎所有使用协议参数的应用程序协议(包括…URN…)中,名称空间没有任何限制或约束,因此不需要为私人使用或实验目的分配名称块。”我觉得这是一个奇怪的说法,正如RFC 3406所说,“URN命名空间的空间是被管理的。也就是说,并非所有语法正确

就在2002年,IETF建议我们对我们不想注册的URN名称空间使用
x-
前缀,例如
URN:x-acme:foobar
。既然IETF已经弃用了中的
x-
前缀,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为不打算注册的名称空间构造URN呢

另一方面,我注意到RFC 6648特别提到了URN:“在几乎所有使用协议参数的应用程序协议(包括…URN…)中,名称空间没有任何限制或约束,因此不需要为私人使用或实验目的分配名称块。”我觉得这是一个奇怪的说法,正如RFC 3406所说,“URN命名空间的空间是被管理的。也就是说,并非所有语法正确的URN命名空间(根据URN语法定义)都是有效的URN命名空间。”

那么,对于自定义但未注册的URN命名空间,最好使用什么呢?我是否可以放下
x-
,以我的公司Acme为例,使用一个URN,例如
URN:Acme:foobar

不覆盖对特定应用协议使用“X-”进行立法的现有规范[…];这是那些协议设计者的事

因此,使用实验性NID仍然可以

新协议的RFC 6648(以及,我假设,现有协议的更新)本质上就是目前URN的情况(减去实验性的
X-
前缀):

  • NID有一个“潜在的无限价值空间”
  • 定义了“明确的注册程序”(我不知道他们在“简单”下理解了什么)
因此,在更新的RFC中,如果实验性的
X-
NID被弃用,我不希望有其他方法来注册NID


如果您不想注册NID(即使不是一个),您可能需要使用不同的URI方案。我想到了(
tag:example.com,2013:foobar
)。

出于兴趣,如果您不想注册NID,为什么首先要使用
urn
?您不能使用不同的URI方案吗?URN更漂亮
http
scheme URL会让开发人员感到困惑,因为他们在复杂的资源标识等方面没有受过很好的培训,但这并不重要。我只想用
urn
s。它们完全是为我想做的。IETF说我不再需要使用
x-
前缀,并且“名称空间不受任何限制”。那么建议是什么呢?这就是问题所在,即使我后来决定在这个特定项目中不使用URN,这个问题仍然是相关和有用的。谢谢分享关于标签的信息!我喜欢“联合”新标识符的想法。标签方案当然符合要求。任何拥有域或电子邮件地址的人都可以创建它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