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heritance UML原型在类继承设计模式中的应用

Inheritance UML原型在类继承设计模式中的应用,inheritance,uml,papyrus,stereotype,Inheritance,Uml,Papyrus,Stereotype,在使用纸莎草(+Eclipse)时,我遇到了一个我最初认为不一致的问题。但是在对它感到疑惑之后,我开始认为我在UML设计的基本概念中可能有一个“bug” >考虑基本的类继承 >问题,其中 man >和妇女 >是代码>人< /代码>的专长。(换句话说,人是男人和女人的超类) 然后,如果您将原型应用于人员工人(例如,包含参数工作和工资),子类不也应该接收相同的原型工人?它们不应该包含job和salary参数吗 我真的认为原型也继承自超类,但当我在Papyrus工具中实现此设计时,我看不到任何继承

在使用纸莎草(+Eclipse)时,我遇到了一个我最初认为不一致的问题。但是在对它感到疑惑之后,我开始认为我在UML设计的基本概念中可能有一个“bug”

>考虑基本的<强>类继承<强> >问题,其中<代码> man >和<代码>妇女 >是<>代码>人< /代码>的专长。(换句话说,

男人
女人
的超类)

然后,如果您将原型应用于
人员
工人
(例如,包含参数
工作
工资
),子类不也应该接收相同的原型
工人
?它们不应该包含
job
salary
参数吗

我真的认为原型也继承自超类,但当我在Papyrus工具中实现此设计时,我看不到任何继承的
工作
薪水
。每个子类都是相同的,就好像它没有任何应用的原型一样

提前谢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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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发现UMLV1.3在2000年就出现了一个关于子类中原型继承的问题

在我的理解中,讨论中提供的示例正是我上面所问的。然而,审查者似乎理解,问题在于要求构造型的子类型,而不是将约束从构造型类传播到其子类

这是添加到UML v1.3中的要点:

刻板印象是概括的要素。如果一个构造型是另一个构造型的子类型,那么它将继承其构造型超类型的所有约束和标记值,并且它必须应用于相同类型的基类。原型跟踪它可能应用到的基类

后来,它在UMLV1.4中被弃用,并在UML2中被删除


所以,基本上,根据我的解释,问题是存在的。。。但是UML规范仍然没有指定它。

我也认为原型是继承的,但是我在web或UML标准中找不到关于这一点的任何参考。但是根据您的描述,您可能应该使用多重继承或接口


原型用于扩展类-为类元素而不是实例提供更多属性。UML中的类有名称、属性(字段)和方法。当您向类添加一个原型时,实际上是在向类添加另一组属性。例如,如果您正在编写一个MVC(模型-视图-控制器)系统,并且希望指定哪些类是视图,哪些是模型,哪些是控制器,那么使用原型将是一个很好的答案,因为您描述的是类的属性,而不是特定实例的属性。这似乎不是你的情况。

我也认为原型是继承的,但我在web或UML标准中找不到关于这一点的任何参考。但是根据您的描述,您可能应该使用多重继承或接口


原型用于扩展类-为类元素而不是实例提供更多属性。UML中的类有名称、属性(字段)和方法。当您向类添加一个原型时,实际上是在向类添加另一组属性。例如,如果您正在编写一个MVC(模型-视图-控制器)系统,并且希望指定哪些类是视图,哪些是模型,哪些是控制器,那么使用原型将是一个很好的答案,因为您描述的是类的属性,而不是特定实例的属性。这似乎不是你的情况。

hmm,事实上,男人和女人都是人的子类,但不是实例。我仍在试图找到更多关于它的澄清。。。还没有成功。谢谢定型观念是否真的是遗传的。如果这是真的,那么纸莎草纸并没有正确处理。嗯,事实上,男人和女人都是人的亚类,但不是实例。我仍在试图找到更多关于它的澄清。。。还没有成功。谢谢定型观念是否真的是遗传的。如果这是真的,那么纸莎草纸没有正确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