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类/接口命名约定

Java类/接口命名约定,java,interface,naming-conventions,Java,Interface,Naming Conventions,可能重复: 既然此约定主要用于接口(例如,Cloneable,Serializable,等等),为什么*able一词用于类,如Throwable,我认为没有约定说able后缀只能用于接口。它只是一个后缀,用来表示类的capable。许多似乎不遵循约定的类可以追溯到Java1.0。i、 e.在公约建立之前 例如,Cloneable是一个与方法clone()关联的接口,该方法在其Javadoc中说应该公开,但不包括在其接口中。签出:是的,问题是重复的。有人能关上它吗?

可能重复:


既然此约定主要用于接口(例如,
Cloneable
Serializable
,等等),为什么*able一词用于类,如
Throwable
,我认为没有约定说
able
后缀只能用于接口。它只是一个后缀,用来表示类的cap
able

许多似乎不遵循约定的类可以追溯到Java1.0。i、 e.在公约建立之前


例如,Cloneable是一个与方法clone()关联的接口,该方法在其Javadoc中说应该公开,但不包括在其接口中。

签出:是的,问题是重复的。有人能关上它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