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 当使用具有相同名称的多个类时,您应该完全限定所有使用,还是仅限定“类”的使用;稀有的;一个?
在Java中,当在一个类中使用具有相同名称的多个类时,是否应该始终完全限定这些类的所有使用?例如:Java 当使用具有相同名称的多个类时,您应该完全限定所有使用,还是仅限定“类”的使用;稀有的;一个?,java,class,import,namespaces,Java,Class,Import,Namespaces,在Java中,当在一个类中使用具有相同名称的多个类时,是否应该始终完全限定这些类的所有使用?例如: org.foo.ClassA; gov.bar.ClassA; 在更具体的情况下,其中一个类在您的代码库中非常常见,是否可以只完全限定不寻常的一个类?例如,如果我为gov.bar工作,但首先要从org.foo?的库中添加代码,请尽量避免。这是开发人员感到沮丧的常见原因。(java.awt.List和java.util.List任何人?) 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,最好在同时使用它们的类文件中完全限定它
org.foo.ClassA;
gov.bar.ClassA;
在更具体的情况下,其中一个类在您的代码库中非常常见,是否可以只完全限定不寻常的一个类?例如,如果我为gov.bar工作,但首先要从org.foo?的库中添加代码,请尽量避免。这是开发人员感到沮丧的常见原因。(
java.awt.List
和java.util.List
任何人?)
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,最好在同时使用它们的类文件中完全限定它们。很有可能,这是一种罕见的情况,两者都将在同一个文件中。首先,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。这是开发人员感到沮丧的常见原因。(
java.awt.List
和java.util.List
任何人?)
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,最好在同时使用它们的类文件中完全限定它们。很有可能,这是一个罕见的情况,两者都将在同一个文件中。我想最重要的问题是“其他从事代码库工作的人期望什么?”。与著名的编码标准对抗是最好的方法
如果您不知道谁必须维护代码库中的代码,那么完全限定这两种代码可能是最清晰的方法。我想最重要的问题是“其他在代码库中工作的人期望什么?”。与著名的编码标准对抗是最好的方法
如果您不知道谁必须维护代码库中的代码,那么完全限定这两种代码可能是最清晰的方法。您可以使用泛型有效地重命名类。下面是为我编写的。如果同名的类不是泛型的,则效果最好
class TestIt < UtilList extends java . util . List , AWTList extends java . awt . List >
{
public void run ( UtilList utilList , AWTList awtList )
{
}
}
classtestit
{
公共无效运行(UtilList UtilList、AWTList AWTList)
{
}
}
您可以使用泛型有效地重命名类。下面是为我编写的。如果同名的类不是泛型的,则效果最好
class TestIt < UtilList extends java . util . List , AWTList extends java . awt . List >
{
public void run ( UtilList utilList , AWTList awtList )
{
}
}
classtestit
{
公共无效运行(UtilList UtilList、AWTList AWTList)
{
}
}
您的管理原则应该是清晰。尽可能让其他程序员更容易理解您的代码。ClassA
在抽象和混淆之间有一条很好的界线,我认为用字母调用类跨越了这条界线。也许如果您将一些实际的类与其包一起命名,其他人会认为这些类不应该具有相同的名称。您可以重构名称以使它们不同吗?使用两个现有的库,所以实际上不应该。我知道这并不理想,但问题是当你有两个同名的类[并且不能更改它们]时,最好的选择是什么,除非bar.gov的开发团队突然又活跃起来。你的管理原则应该是清晰。尽可能让其他程序员更容易理解您的代码。ClassA
在抽象和混淆之间有一条很好的界线,我认为用字母调用类跨越了这条界线。也许如果您将一些实际的类与其包一起命名,其他人会认为这些类不应该具有相同的名称。您可以重构名称以使它们不同吗?使用两个现有的库,所以实际上不应该。我知道这并不理想,但问题是当你有两个同名的类[并且不能更改它们]时,最好的选择是什么,除非bar.gov的开发团队突然再次活跃起来。我认为这一明确性和符合集团编码标准的首要原则是最好的答案。我认为这一明确性和符合集团编码标准的首要原则是最好的答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