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racle11g 为什么公共同义词无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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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2个包和2个这些包的公共同义词。这些包之间存在依赖关系。如果我对这些包中的任何一个进行了更改并对其进行编译,那么包将被编译并生效(spec和body),但这两个同义词都是无效的。我知道我可以重新编译同义词,但如何避免?有没有办法让所有对象都被编译?谢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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