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iOS教程吗;您的第三个iOS应用程序:iCloud;过时了?
下面我将介绍苹果为iOS新手提供的三个教程。从我收集的信息来看,前两个版本似乎非常符合最新的增强功能和Objective-C的推荐编码习惯,但第三个版本似乎没有 不确定链接是否有效:是iOS教程吗;您的第三个iOS应用程序:iCloud;过时了?,ios,objective-c,Ios,Objective C,下面我将介绍苹果为iOS新手提供的三个教程。从我收集的信息来看,前两个版本似乎非常符合最新的增强功能和Objective-C的推荐编码习惯,但第三个版本似乎没有 不确定链接是否有效: 它明确告诉您为所有声明的属性调用@synthesis。只要您不想自定义支持变量的名称,这难道不是不必要的吗 它告诉您进行方法的前向声明。编译器仍然需要这样做吗?什么时候不需要远期申报 它经常使用直接访问的实例变量,而不是使用属性。属性不是数据存储的首选方法吗?什么时候最好避免使用物业?我猜他们这样做可能是为了创建私
他们可能只是没有更新代码样式。此外,苹果的示例代码在风格上往往非常多样化。关于具体问题:
dealloc
和初始值设定项中,通常建议直接使用IVAR,以防在属性实现中出现副作用他们可能只是没有更新代码样式。此外,苹果的示例代码在风格上往往非常多样化。关于具体问题:
dealloc
和初始值设定项中,通常建议直接使用IVAR,以防在属性实现中出现副作用坚持到底,你的意思是坚持一个或另一个,还是只是小心不要混淆两者?我的意思是坚持一个或另一个,除非你有很好的理由不这样做。坚持到底,你的意思是坚持一个或另一个,还是只是小心不要混淆两者?我的意思是坚持一个或另一个,除非你有很好的理由不这样做。关于(2),如果@interface中没有声明方法,那么方法可以作为块的一部分安全地传递给其他类吗?@Tenfour04我想你是在问,如果你在一个文件中有一个块文字,它具有方法的可见性,你能将它传递给另一个将被调用的对象吗,即使调用块的代码范围不可见。当然,那完全没问题。块的语句体与其声明具有相同的作用域。调用块不要求了解块的原始作用域。关于(2),如果方法未在@interface中声明,是否可以作为块的一部分安全地传递给其他类?@Tenfour04我假设您在询问文件中是否有块文字,该文件具有方法的可见性,即使在调用块的代码范围内不可见,也可以将其传递给另一个将被调用的对象。当然,那完全没问题。块的语句体与其声明具有相同的作用域。调用块不要求了解块的原始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