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ml:我应该使用figure和figcaption作为(视频)摘要元素吗

html:我应该使用figure和figcaption作为(视频)摘要元素吗,html,markup,w3c,semantic-markup,Html,Markup,W3c,Semantic Markup,我有一张这样的挑逗列表: <ul> <li> <a href="#"> <article> <h1>Title of Video</h1> <img src="thumbnail.jpg"> <p>Something about the video</p> </article> <

我有一张这样的挑逗列表:

<ul>
  <li>
    <a href="#">
      <article>
        <h1>Title of Video</h1>
        <img src="thumbnail.jpg">
        <p>Something about the video</p>
      </article>
    </a>
  </li>
  <li>
    <a href="#">
      <article>
        <h1>Title of Video</h1>
        <img src="thumbnail.jpg">
        <p>Something about the video</p>
      </article>
    </a>
  </li>
  <li>
    <a href="#">
      <article>
        <h1>Title of Video</h1>
        <img src="thumbnail.jpg">
        <p>Something about the video</p>
      </article>
    </a>
  </li>
</ul>
我应该使用
而不是

我的理解是,如果文本直接描述了图片中看到的内容,而不是上面描述的情况,我应该只使用这些标签。

但也许我错了…

我不会使用
,因为我一直认为
指的更多是解释或增强主要文章的内容。它不会出现在文档大纲中,可以想象,它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内容移开,而不会使其本身或主文档不可用。在这种情况下,这两个条件似乎都不适用,但这可能取决于主文档的意图


由于预告片不是独立的内容,也不能单独组合(换句话说,视频本身就是文章),我会使用
部分而不是
文章
,我不会使用
,正如我一直认为的,
更多地指的是解释或增强主要文章的内容。它不会出现在文档大纲中,可以想象,它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内容移开,而不会使其本身或主文档不可用。在这种情况下,这两个条件似乎都不适用,但这可能取决于主文档的意图


由于预告片不是独立的内容,也不能单独组合(换句话说,视频本身就是文章),我会使用
部分而不是
文章
我认为
不是一个好的选择,因为

  • 您不仅仅拥有主要内容(即缩略图)和标题(即描述),即标题,以及
  • figcaption
    必须对
    图的内容进行注释,在您的情况下,这是缩略图图像,而不是视频本身,但是为缩略图提供标题没有意义
    
但即使
可能合适,我认为使用
文章
是更好的选择:

  • 如果您决定链接到视频作者,它允许您使用(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指标,表明
    文章
    在这里是合适的:因为内容的作者可能与页面作者不同)

  • 它允许您使用链接到视频(同样,一个标志,
    文章
    适用于这种情况)

如果您是否使用
书签
类型,则
a
应该是
文章
的一部分:


我不认为
图是一个好的选择,因为

  • 您不仅仅拥有主要内容(即缩略图)和标题(即描述),即标题,以及
  • figcaption
    必须对
    图的内容进行注释,在您的情况下,这是缩略图图像,而不是视频本身,但是为缩略图提供标题没有意义
    
但即使
可能合适,我认为使用
文章
是更好的选择:

  • 如果您决定链接到视频作者,它允许您使用(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指标,表明
    文章
    在这里是合适的:因为内容的作者可能与页面作者不同)

  • 它允许您使用链接到视频(同样,一个标志,
    文章
    适用于这种情况)

如果您是否使用
书签
类型,则
a
应该是
文章
的一部分:



“它不会出现在文档大纲中”不确定,但我的解释是它不会出现
figure
是一个分区根(),它没有出现在主文档大纲中,它的辅助分区元素也没有作用于主大纲。“它不会出现在文档大纲中”不确定,但我的解释是它没有<代码>图
是一个分区根(),它不出现在主文档大纲中,它的辅助分区元素也不构成主大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