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in()方法的Java类的包约定
我正在构建一个独立的Java应用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,我必须使用带有main()方法的Java类的包约定,java,naming-conventions,packages,Java,Naming Conventions,Packages,我正在构建一个独立的Java应用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,我必须使用带有main()方法的类。因为这是所有执行开始的类,所以我通常将其放在包结构中的一个 com.<company-name>.<project-name>.init com.<company-name>.<project-name>.main com.<company-name>.<project-name>.server com.<company-name&
main()
方法的类。因为这是所有执行开始的类,所以我通常将其放在包结构中的一个
com.<company-name>.<project-name>.init
com.<company-name>.<project-name>.main
com.<company-name>.<project-name>.server
com.<company-name>.<project-name>.initializer
com…init
com…main
com…服务器
com…初始值设定项
我的问题是,
- 上述包名是否有意义?如果没有,还有什么建议吗
- 有没有给这个命名的标准
不。您建议的软件包看起来不错,但为了更全面,它们应该在前缀后面加上相反的域名。因此,如果公司
Acme
拥有域www.acmeglobal.com
,那么他们的包结构将以com.acmeglobal
作为前缀,而不是com.Acme
遵守此标准可减少开发人员创建冲突类的可能性。定义包结构供您自己使用。如果您将代码放在适当的包结构中,那么它将有助于将来的维护和提高可读性。当我使用主类创建项目时,我通常将其放在应用程序“com.acmeglobal.killerapplication”的最顶层包中,并给它一个简单的名称,如“App”、“main”或“Start” 我尽量使我的主课尽量少;它只引导应用程序。如果应用程序参数的解析是非常重要的,我甚至会为此创建一个单独的类
在您建议的包名中,我更喜欢“main”,之后是“init”或“initialization”,尽管我认为初始化不应该是main类所关心的。名为“服务器”的软件包对我来说似乎有误导性,因为它表明还有一个客户机,我认为这不是您想要的。看起来很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