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nclick=";javascript:func();vs.onclick=";func();
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onclick=";javascript:func();vs.onclick=";func();,javascript,Javascript,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<input type="submit" value="Register" onclick="javascript:submitTheForm();"> 及 我应该在JS函数调用之前使用javascript:吗?javascript:在onwhich=“”处理程序中是禁止操作的。此属性的内容始终是javascript,因此javascript:定义了一个-但在开关块或循环之外(您可以使用它将断开/继续移动到标签的位置)它什么也不做 但是,不鼓励使用内联
<input type="submit" value="Register" onclick="javascript:submitTheForm();">
及
我应该在JS函数调用之前使用
javascript:
吗?javascript:
在onwhich=“”
处理程序中是禁止操作的。此属性的内容始终是javascript,因此javascript:
定义了一个-但在开关
块或循环之外(您可以使用它将断开
/继续
移动到标签的位置)它什么也不做
但是,不鼓励使用内联事件处理程序,因为需要注册事件处理程序
虽然问题中没有提到,但值得注意的是,在
href
属性中使用javascript:
确实有效(实际上是必要的),但由于各种原因,不鼓励使用该属性:
不指向元素此
- 调用返回值的函数会导致浏览器离开站点
- 单击禁用JavaScript的链接会中断
- 尝试在新窗口/选项卡中打开链接会中断
因此,如果您确实必须使用内联事件,请始终使用
onclick=“
等,而不使用javascript:
当您处于onclick
属性时,您不应该使用javascript:
前缀。这在需要链接
javascript:func()
正在使用,以便可以在锚定href
属性中使用。但是,不要这样做,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
事件处理程序更倾向于触发事件而不是属性。on*******运行javascript而不将其定义为“javascript:”不管怎样,使用InlineHanks都不是好的做法!我知道处理程序,只是怀疑这种情况:)
javascript:
URL不好。它们不仅会因禁用的JavaScript而中断,而且在函数返回值时还会导致问题。因此,最好在href
(或#
中使用适当的URL,如果链接没有非js回退)和onclick
来运行javascript代码(返回false;
/防止默认值
来避免加载链接的href),我同意你的看法。问题是关于javascript:
前缀的。您也可以将其用于break
和任何语句。它不必与开关一起使用
。True;更新了我的答案。OP询问的是onclick
,而不是href
总之,谢谢相关问题@ThiefMaster-没错,但他也询问了以javascript:
开头的脚本。
<input type="submit" value="Register" onclick="submitTheForm();">
<a href="javascript:myfunc();"></a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