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ython 这是否可以被视为工厂方法模式(或等效模式)?

Python 这是否可以被视为工厂方法模式(或等效模式)?,python,uml,aggregation,factory-pattern,Python,Uml,Aggregation,Factory Pattern,在我正在学习的一门课程中,一个PizzaStore,它使用一个SimplePizzaFactory类来处理具体的pizza实例化,描述如下: 在本课程中,通过介绍需要为PizzaStore提供额外级别的特殊性以及提供相同类型的Pizza(Viggie、Cheese等)但以NY风格和Chicago风格的能力来介绍factory方法模式,因此我们有了一组新的子类(NYSTYLEVIGGEIPIZA,NYStyleCheesePizza,…芝加哥风格VIGGEIPIZA,芝加哥风格CHEESEPIZ

在我正在学习的一门课程中,一个
PizzaStore
,它使用一个
SimplePizzaFactory
类来处理具体的pizza实例化,描述如下:

在本课程中,通过介绍需要为PizzaStore提供额外级别的特殊性以及提供相同类型的Pizza(Viggie、Cheese等)但以NY风格和Chicago风格的能力来介绍factory方法模式,因此我们有了一组新的子类(NYSTYLEVIGGEIPIZA,NYStyleCheesePizza,…芝加哥风格VIGGEIPIZA,芝加哥风格CHEESEPIZZA,…)

讲师介绍的解决方案是使用工厂方法模式,如下所示:

(统一建模语言)

用python重新编写的代码:

比萨饼子类在别处定义 从abc导入abc,abstractmethod 等级比萨饼店(ABC): @抽象方法 def创建_比萨饼(自我): 通过 def订购比萨饼(自身、比萨饼类型): 比萨饼的类型=比萨饼的类型。下() 比萨饼=自我。创建比萨饼(比萨饼类型) 比萨饼 比萨饼 比萨饼盒 回程披萨 类别:比萨店(比萨店): def创建比萨饼(自我,比萨饼类型): 如果比萨饼的类型=“奶酪”: 比萨饼=NYStyleCheesePizza() elif type of pizza==“辣味香肠”: 比萨饼 elif类型的比萨饼==“蛤蜊”: 比萨饼 elif类型的比萨饼==“viggie”: 比萨饼 其他: 引发异常(“您需要指定一种类型的NY pizza。”) 回程披萨 芝加哥比萨店(比萨店)等级: def创建比萨饼(自我,比萨饼类型): 如果比萨饼的类型=“奶酪”: 比萨饼=ChicagoStyleCheesePizza() elif type of pizza==“辣味香肠”: 比萨饼=芝加哥比萨饼() elif类型的比萨饼==“蛤蜊”: 比萨饼=芝加哥比萨饼() elif类型的比萨饼==“viggie”: 比萨饼=芝加哥风格的比萨饼() 其他: 引发异常(“您需要指定一种类型的NY pizza。”) 回程披萨 #====驱动程序代码===== #纽约商店 纽约比萨店=纽约比萨店() 纽约比萨饼店。订购比萨饼(“奶酪”) 纽约比萨店。点比萨(“意大利香肠”) 打印() #芝加哥商店 芝加哥比萨店=芝加哥比萨店() 芝加哥比萨店。订购比萨(“奶酪”) 芝加哥比萨店。点比萨(“辣香肠”) 在使用factory方法之前,我尝试了以下设计,我保持了PizzaStore的原样,并用两个新类替换了
SimpleFactoryPizza
NYPizzaFactory
ChicagoPizzaFactory

用python重新编写的代码:

class NYPizzaFactory():
def创建比萨饼(自我,比萨饼类型):
如果比萨饼的类型=“奶酪”:
比萨饼=NYStyleCheesePizza()
elif type of pizza==“辣味香肠”:
比萨饼
elif类型的比萨饼==“蛤蜊”:
比萨饼
elif类型的比萨饼==“viggie”:
比萨饼
其他:
引发异常(“您需要指定一种类型的NY pizza。”)
回程披萨
类ChicagoPizzaFactory():
def创建比萨饼(自我,比萨饼类型):
如果比萨饼的类型=“奶酪”:
比萨饼=ChicagoStyleCheesePizza()
elif type of pizza==“辣味香肠”:
比萨饼=芝加哥比萨饼()
elif类型的比萨饼==“蛤蜊”:
比萨饼=芝加哥比萨饼()
elif类型的比萨饼==“viggie”:
比萨饼=芝加哥风格的比萨饼()
其他:
引发异常(“您需要指定一种类型的NY pizza。”)
回程披萨
#比萨饼店和以前一样
类别比萨饼店:
定义初始(自我,比萨饼工厂):
self.pizza\u factory\u obj=pizza\u factory\u obj
def订购比萨饼(自身、比萨饼类型):
比萨饼的类型=比萨饼的类型。下()
pizza=self.pizza\u工厂\u对象创建\u pizza(类型\u pizza)
比萨饼
比萨饼
比萨饼盒
回程披萨
#====驱动程序代码======
#纽约商店
纽约比萨工厂=纽约比萨工厂()
纽约比萨饼店=比萨饼店(纽约比萨饼厂)
纽约比萨饼店。订购比萨饼(“奶酪”)
打印()
纽约比萨店。点比萨(“意大利香肠”)
打印()
#芝加哥商店
芝加哥比萨工厂=芝加哥比萨工厂()
芝加哥比萨饼店=比萨饼店(芝加哥比萨饼厂)
芝加哥比萨店。订购比萨(“奶酪”)
打印()
芝加哥比萨店。点比萨(“辣香肠”)
我知道工厂方法允许类将实例化延迟到其子类,其中这些子类将包括“工厂方法”的实现

问题1:

  • 根据定义,我的解决方案不被视为工厂模式吗?与所代表的工厂方法相比,我尝试的方法有哪些区别和缺点
问题2:

工厂方法结构由以下UML概括:(来自课程材料)

在《设计模式:可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元素》一书中,工厂方法模式的结构通过以下UML描述:

  • 工厂和产品之间的箭头表示课程材料中的“聚合”,而书中的UML图表示“依赖关系”(我想),哪一个表示正确的关系,为什么

您最近描述的模式是抽象工厂模式;有几个工厂实现继承自同一个抽象工厂。在回答问题1时,这当然是工厂模式的一个变体

对于问题2,聚合与依赖的关系是真实的